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师资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13名。为切实做好此项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开引进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13名(惠水民族中学8名,惠水县第一高级中学5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及引进条件等详见《惠水县2024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开引进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应届公费教育师范本科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人岗相适,引进人才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职称必须符合岗位工作的需要,具备拟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引进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邮箱投递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贵州省惠水县濛江街道城北办公区二组团二楼049办公室)。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材料;学信网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相关情况证明材料(考生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不予聘用);报名时填写《惠水县2024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报名表》(考生可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建议提前填写电子版彩色打印),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将所需材料打包发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24:00止。
报名邮箱:贵州省惠水民族中学(704498646@***)
贵州省惠水县第一高级中学(654264316@***)
网上邮箱报名所需资料: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惠水县2024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件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相关证件资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院毕业证明材料、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发至指定的邮箱。为防报名重复统计、漏统计或填写不规范,相关报名材料收齐压缩打包发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网上邮箱报名考生初审通过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综合测评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贵州省惠水县濛江街道城北办公区二组团二楼049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测评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审查结果报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都将取消报考人员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网上报名材料须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测评。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微型课试教方式或面谈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综合测评了解,根据测评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拟引进人选,如测评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测评时间:2023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结束。
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引进地点指定公示栏进行公示。测评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测评结束后,将测评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并按各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签订《惠水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签订《惠水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的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聘用单位参照《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在职人员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未就业考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与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不符合引进简章(公告)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有其他不能聘用情形的。
(八)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相关待遇
1.引进岗位为正式事业编制,用人单位按照黔南州的相关政策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国家相关工资待遇(除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外,还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福利、国家公务员目标考核奖等)。
2.按《惠水县高层次教师公寓分配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引进教师在惠连续任教10年以上,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可办理产权至其教师名下。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6221862(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6230332、6280232(惠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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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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